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 (DoBS) 近日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无需任何汇款许可证即可在该州运营。
由于多家企业提出咨询, DoBS发布了
该部门解释说, bitcoin 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因此,《宾夕法尼亚州汇款业务许可法》或《汇款人法》不能应用于此类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该法案规定,只有法定货币或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才能被视为货币。该部门补充道:“迄今为止,美国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将任何类型的虚拟货币指定为法定货币。”
该指导性法案规定,从事汇款业务的机构如果涉及法定货币的转账,则必须获得许可并收取手续费。但加密货币交易所“从不直接处理”法定货币,其交易通常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而银行账户“并非汇款机构”,因此也需要获得许可。
该行业的其他企业,包括加密货币自助终端、ATM 和自动售货机供应商,也并非汇款机构。
银行监管局表示:“无论是单向还是双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都不会发生向任何第三方应用程序或用户的资金转移。自助服务终端用户只是将法定货币兑换成虚拟货币,反之亦然,不会涉及任何资金转移。”
宾夕法尼亚州在拖延三年后才最终澄清了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早在2016年1月,该州政府就曾试图更新其货币 defi,以涵盖加密货币业务,但由于预算僵局,这项计划当时陷入停滞。
对于那些在联邦层面处理首次代币发行(ICO)的公司而言,情况可能有所不同。2018年3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表示:“出售ICO代币或通证,或将其兑换成其他虚拟货币(例如法定货币)或其他可替代货币的物品的交易所,通常也会被视为汇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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