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称加密货币交易所不是货币传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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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州银行与证券部(DoBS)最近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在该州运营不需要任何货币传输许可证。
DoBS 发布 为其当地加密货币行业发布了新指南,这是应多家企业的多项问询而采取的后续措施。
该部门解释说,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真实货币”,因此宾夕法尼亚州的《货币传输业务许可法》或《货币传输商法》不能适用于此类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该法案规定,只有法定货币或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才能被视为货币。该部门补充称:“迄今为止,美国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将任何类型的虚拟货币指定为法定货币。”
该指南法案规定,从事货币传输业务的各方如果转移法定货币并为此类转移收取费用,则必须获得许可。但加密货币交易所“从不直接处理”法定货币,交易通常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这些账户“不是货币传输商”,因此不需要许可证。
该行业的其他业务,包括加密货币售货亭、ATM和自动售货机提供商,也不是货币传输商。
DoBS表示:“在单向和双向售货亭系统中,都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应用程序或用户转移资金。售货亭用户只是将其法定货币兑换为虚拟货币,反之亦然,不会见证货币传输的参与。”
宾夕法尼亚州关于许可证的澄清是在三年延迟之后才到来的。2016年1月,政府曾试图更新该州对货币的定义,以涵盖加密货币业务,但由于预算僵局,该倡议当时陷入停滞。
在联邦层面,处理首次代币发行(ICO)代币的公司情况可能有所不同。2018年3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表示:“出售ICO硬币或代币,或将其与其他虚拟货币(如法定货币)或其他可替代货币的价值进行交换的交易所,通常也被视为货币传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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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o Tee
Cryptolitan.com 的贡献者和新闻撰稿人。Marko 拥有4年以上的记者经验,专注于报道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他多年致力于撰写科技新闻与创新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