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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称模因币不是证券,因为它们毫无用处

作者Jai HamidJai Hamid 3 分钟阅读
  • SEC表示,模因币并非证券,因为它们没有实际用途、不产生收入,仅仅是炒作驱动的收藏品。

  • 模因币未能通过豪威测试,这意味着它们不是对企业的投资,也不依赖团队来创造利润。

  • 没有SEC保护——如果您在模因币上亏损,那是您自己的责任。该机构不会介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裁定模因币不是证券,称这些数字资产缺乏任何实际功能、收益或企业支持。该决定由公司法务部周四宣布,澄清涉及模因币的交易无需根据联邦证券法进行注册。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说法,模因币“类似于收藏品”,通常是为了“娱乐、社交互动和文化目的”而购买。它们不提供所有权份额、股息或未来利润的权利,其价值仅由市场需求和投机决定。

因此,这些资产的投资者将不受联邦证券法的保护,任何交易它们的人都是自担风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

“因此,参与模因币发行和销售的人员无需根据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委员会注册其交易,也不属于证券法注册豁免的范围。因此,模因币购买者或持有者不受联邦证券法的保护。”

模因币未能通过豪威测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应用豪威测试来确定一项资产是否符合证券资格,该测试源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W.J.豪威公司案。该测试考虑交易是否涉及在共同企业中投入资金,并期望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得出结论,模因币不符合这些条件,原因有两个。首先,买家并没有投资于一个共同企业,他们的资金由推广者或开发人员管理以产生利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

其次,从模因币获得的任何利润都来自投机性交易,而不是来自企业或管理团队的努力,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该机构表示,模因币推广者没有采取“企业家或管理努力”,这些努力会直接影响这些代币的价值。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证券法》第2(a)(1)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a)(10)条,这些条款定义了证券一词,并列出了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和票据。

“换句话说,模因币本身不是证券。上述法定条款还规定‘投资合同’是证券。鉴于模因币本身不是证券,我们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W.J.豪威公司案中规定的‘投资合同’测试,分析模因币是否可以作为投资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发行和销售,” 表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周四的声明中表示。

由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承认模因币为证券,任何购买、出售或交易它们的人都不会受到联邦证券保护。这意味着,如果投资者因市场崩盘或项目失败而遭受损失,他们不能指望该机构进行干预。

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警告说,其决定并不给模因币项目免死金牌。虽然这些代币不被视为证券,但与其销售或推广相关的欺诈活动仍可根据其他联邦和州法律进行起诉。该机构明确表示:

“与模因币发行和销售相关的欺诈行为可能会根据其他联邦和州法律受到其他联邦或州机构的执法行动或起诉。”

豪威案以来的联邦法院解释说,豪威的“他人努力”要求是在“由投资者以外的人所做的努力是无可争议的重要努力,那些影响企业成败的关键管理努力”时得到满足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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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i Hamid

Jai Hamid

Jai Hamid在过去6年中一直报道加密货币、股票市场、科技、全球经济以及影响市场的地缘政治事件。她曾在专注于区块链的出版物工作,包括AMB Crypto、Coin Edition和CryptoTale,从事市场分析、大型公司、监管和宏观经济趋势的报道。她毕业于伦敦新闻学院,并三次在非洲顶级电视网络之一分享加密货币市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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