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 (VARA) 制定了一套全球性的规则手册,规定了如何对数字资产进行编纂,即如何在完全许可的环境下创建、披露和分发数字资产或加密货币,例如法币参考虚拟资产、ARVA 或所谓的代币化资产等。.
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是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所称的全球首部专门针对虚拟资产发行的监管指南。根据新闻稿,该指南是对VARA《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的补充,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份实用参考,帮助他们了解发行制度如何适用于不同类别的虚拟资产和不同类型的发行人。.
根据规则手册,“迪拜酋长国境内所有在业务过程中发行虚拟资产的实体,均须遵守本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该手册可由虚拟资产监管局不时修订。”
VARA补充道,将根据发行性质和/或虚拟资产相关的底层商业模式,对某些类型的虚拟资产发行进行分类。监管机构可能会对这类发行施加额外的具体或细致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这些要求将附加于发行人获得许可和/或随后获得VARA对其白皮书的事先批准这一要求之上。.
已批准资产与未批准资产
获批准的虚拟资产包括法定货币参考虚拟资产(“FRVA”);一种经 VARA 批准的法定货币,FRVA 声称其价值与其保持稳定参考;b. 由不受联邦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制裁的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中央银行控制。.
然而,VARA不承认阿联酋迪拉姆稳定币,因为它们需要获得阿联酋中央银行的监管批准;VARA也不承认央行数字货币(CBDC)或用于银行间结算的代币化银行存款。受制裁国家的货币也不被允许使用。.
此外,FRVA 只能用于在 VA 生态系统中购买和/或出售资产,不得用作在阿联酋。
此外,还允许使用 ARVA,它代表或声称代表对参考资产或代币化资产 (RWA) 的直接所有权。.
VARA重申,在酋长国境内发行匿名增强型加密货币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VA活动均被禁止。.
VARA 还谈到了第 2 类虚拟资产,这类资产不需要许可证,但必须通过有许可证的分销商进行分发;其中包括第 1 类虚拟资产的发行或豁免虚拟资产。.
最后,还有一些虚拟资产不需要任何条件,例如不可转让的虚拟资产、可兑换的闭环虚拟资产,或者可以兑换或交换商品、服务、折扣或购买的资产。.
VARA首席执行官Matthew White表示:“清晰的发行标准是构建具有韧性和透明度的虚拟资产市场的基础。本指南就VARA框架如何应用于不同的发行模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确保创新得到tron的治理、完善的信息披露和负责任的市场实践的支持。”
该指南强化了VARA对信息披露主导型监管的承诺,要求发行人提供全面、清晰、准确且易于潜在用户获取的白皮书和风险披露声明。这些要求旨在帮助用户做出明智的决策,并提升整个生态系统的透明度。.
它还明确了发行人和持牌分销商各自的责任,尤其是在第 2 类发行方面,分销商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并持续验证是否符合规则手册。.
VARA总法律顾问鲁本·邦巴迪补充道:“信任源于清晰,而清晰始于信息披露。通过加强虚拟资产发行和市场沟通的标准,该指南巩固了迪拜作为负责任创新和维护市场诚信的司法管辖区的地位。”
该指南进一步概述了与治理、持续披露义务以及资产参照虚拟资产的处理相关的预期,包括有关储备资产、赎回权和法律结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