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是资产而非货币。因此,根据以色列法院的裁决,加密货币需缴纳资本利得税(CGT)。该裁决适用于区块链创始人诺姆·科佩尔诉以色列税务局一案,法院最终支持了税务局的诉求。.
Noam Copel 是基于区块链的交通协议去中心化自动驾驶汽车 (DAV) 的创始人,他在 2011 年购买了数字货币,并在 2013 年以 827 万以色列新谢克尔(229 万美元)的利润将其出售,并与以色列税务局争论,以使数字货币的销售利润免税。
以色列法院认可了中央银行defi,并裁定该国税务机关胜诉,宣布所有加密货币均不应被视为货币,而应被视为应税资产。bitcoin所得利润申报纳税的补偿。
注册会计师、加密货币税务专家、以色列税务局前副局长吉迪·巴尔·扎凯就此裁决发表评论称,法官依据以色列法律的规定裁定 bitcoin 不是一种货币,但只有在 bitcoin 被广泛使用之后才能确定它是否是一种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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