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推出“比特币权利”法案以保护数字资产自我托管

- 加州通过修订第1052号众议院法案,加强了对加密货币的保护,为近4000万居民保障了比特币自我托管的权利。
- 该法案明确确认了个人自我托管的权利,允许他们持有和控制自己的加密货币,而无需依赖银行或交易所。
- 加州的第1052号众议院法案旨在通过修订《1974年政治改革法》,遏制政治势力对数字资产的影响。
加州正通过引入对第1052号众议院法案(AB-1052)的修正案来监管加密货币,该修正案被称为“比特币权利”法案。
加州立法者、银行和金融委员会主席胡安·卡里略·瓦伦西亚(Juan Carrillo Valencia)提出了这项货币传输法案,使比特币和加密货币权利成为主要焦点,可能使该州居民受益。
Satoshi Action Fund 已经拥抱了这一举措,称这是近4,000万加州人迈向经济自由的重要一步。如果该法案通过,它将确保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存储和无负担能力。
AB-1052明确肯定了自我托管的权利——即个人无需第三方(如银行或交易所)即可直接持有、保管和控制其加密货币的能力。这使公共机构无需管理人们对数字财产的访问。
该法案将承认数字金融资产是私人交易中合法且合法的支付方式。它将禁止公共实体仅因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使用而限制或对其征税。
该法案建立了一个处理无人认领数字财产的简单程序
该法案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如何处理无人认领的数字资产。该法案防止资金消失在官僚主义的虚空中,并确保如果一个人长时间未触碰加密钱包,持牌托管人将保护资金。
它突出显示了一个官方法律框架,用于建立数字财产并保护那些在现有法律语言灰色地带中可能被忽视或实施的资产。
AB-1052旨在通过配对1974年《政治改革法》的修正案,监管公职人员可能对数字资产、证券或商品采取的更广泛行动。
这将遏制政治影响力在新兴金融创新格局中的作用,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并确保没有公职人员能利用其职位对抗数字资产市场。
如果AB-1052通过,这将是区块链支持者保护数字财产权利的里程碑式胜利。
这种观点导致许多人认为加州的这一步骤可以成为其他州寻求实施类似加密货币交易消费者保护的骨干。
美国正在积极塑造数字资产政策
今天,共和党和民主党都同意美国需要加密货币立法改革。然而,关于加密货币的监管决策仍依赖于过时的先例,如1946年的豪威案,该案基于加州的柑橘园。
自2月初以来,九个美国州已引入某种形式的加密货币立法。这些法案范围从比特币储备到旨在更好地告知州数字资产政策的工作组。
北卡罗来纳州的立法者于2月10日提出了一项法案,允许州财政部长将公共资金投资于“合格”数字资产。
2月 13日,众议员 布莱恩·波斯休穆斯(Bryan Posthumus) 和罗恩·罗宾逊(Ron Robinson)在五大湖州的密歇根州提出了一项法案,以修改该州预算规则,允许政府建立加密货币储备。
德克萨斯州正在制定一项比特币储备法案,如果通过,这将成为一项开创性的法律。肯塔基州、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也希望投资比特币。正如这些法律所证明的那样,越来越多的州认识到比特币是一种关键资产。
仅在2月,佛罗里达州、犹他州、俄亥俄州、密苏里州和肯塔基州就引入了 国家杜马正在起草的 以创建比特币储备或将州资金分配给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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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ius Irene
Nellius 是一位商业管理与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拥有五年加密货币行业经验,同时也是 Bitcoin Dada 的毕业生。她曾为多家领先的媒体出版物撰稿,包括 BanklessTimes、Cryptobasic 和 Riseup Med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