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联邦税务局 (FTA)公布了对 2017 年第 8 号联邦法令执行条例的修正案,该条例规范增值税 (VAT)。
根据 2024 年第 (100) 号内阁决议,这些变化将于 11 月 15 日生效,其中引入了对虚拟资产(包括加密货币)的转移和转换的增值税豁免。.
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公民和企业现在将免缴虚拟资产转移和转换的增值税。.
阿联酋对出口增值税做出重大修改
第 30 条涉及货物出口的增值税处理,重点是放宽适用零税率所需的条件。.
出口商现在可以出示多种类型的文件来证明出口,例如海关申报单、装运证明或商业凭证。.
此前,审批流程更为严格,需要多层证明材料。如今,政府通过简化文件要求,旨在减轻出口商的负担。.
这些变化也符合消费税法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出口到国外的消费税商品的豁免规定。.
第31条修订了出口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方式。它增加了一项条件,即出口服务不能被视为在阿联酋境内或法令规定的指定区域内提供的服务。.
这一变化实际上缩小了服务出口零税率的适用范围,使得某些服务如果其供应地在阿联酋境内,则适用标准税率。.
房地产、tron服务和电信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具体取决于其使用或 enj的地点。.
金融服务(包括加密货币)的税务处理
最值得注意的更新是第 42 条,该条规定了金融服务的税收待遇。.
该修正案免除了部分服务的增值税,具体包括投资基金管理、虚拟资产所有权转移和虚拟资产转换。.
后两项(所有权转移和虚拟资产转换)现已明确免征增值税,并追溯至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负责投资的基金经理应分析其服务是否符合增值税豁免条件。.
对于向在阿联酋获得许可的投资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经理而言,基金运营、投资和业绩监控的管理均免征增值税。.
这项豁免也会影响基金的增值税抵扣情况,从而可能降低投资管理成本。.
从事加密货币交易的企业现在必须确定这项豁免对其增值税义务的影响。此前已就虚拟资产交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能需要提交自愿披露文件,以更正其历史税务申报。
随着这些变化,联邦税务局希望各公司重新评估其增值税状况并确保合规。.
第 46 条新增一段,涉及复合供应品——即由多个部件组成的供应品。.
它明确指出,在没有主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增值税处理应基于整个供应的性质。.
这样可以避免在计算捆绑服务或产品的增值税时出现复杂情况。.

